张献忠都说我是杀人魔王,又有谁懂我的迷茫

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张献忠同志。

姓名:张献忠

曾用名:秉忠,敬轩,黄虎(因为人长得黄)

外貌特征:瘦高个

星座:处女座

血型:保密

信仰:武力

战斗格言: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好朋友:李自成(曾经的)

职业:造反

最高职位:大西国皇帝

爱吃的食物:红枣(小时候家里是卖红枣的)

最爱看的书:《孙子兵法》

座右铭: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

杀人王?大淫魔?

最近,张献忠同志的宝藏终于露出水面了,据说出土的文物上万件。

这位义军领袖打了17年仗,主要在中部省区流窜,毎到一地,都要掘地三尺,搜刮财富。

可以想见,张献忠的军队积累的金银是巨量的。

这多年,他一直饱受争议。

一方面人们骂他“很黄很暴力”,是坏蛋中的坏蛋;另一方面,人们又情不自禁地牵挂他的沉船和财宝。

10年前第一次去四川,一个朋友跟我说,四川很多县城被张献忠屠城后,只剩下几百人。

如果他也有个人简历,在兴趣那一行,应该是“杀人”。

他的这个嗜好,跟蒙古人有得一拼。

据不完全统计,蒙古帝国军队在13世纪征战亚欧大陆的时候,大约屠杀了2亿人,仅中国境内就有万人死亡。

还有人说,张献忠丝毫不尊重妇女,在他的行宫,女人都要裸露下身,这样他可以随时取乐。

据说,他曾砍下无数女人的小脚,然后付之一炬。

《明史》评价他,“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总之,从正史到野史,对他都充满了控诉。

……

这是真实的张献忠吗?

历史的囚徒认为,这位起义军领袖完全被妖魔化了。

暴力是每一个孕育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社会剧烈变动的时期,不管是皇帝,还是反叛者,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人们对历史的无知,使得对古人的任何诽谤都轻而易举。

这种诽谤的毒液一旦进入历史舆论场,会加速传播,当事人永远无法翻案。

谣言不辩,诬蔑不洗,古人已无法开口说话。

其实,他们也有生活的理想,那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没人喜欢黑暗,所以李自成、张献忠们揭竿而起,努力争取光明的到来,某种程度上,他们也为社会的进步和百姓的福祉做过贡献。

但他们的不甘与彷徨,却根本无人在乎,我愿替他们讨个公道。

冲破重重历史迷雾,尝试还原他们的本真,哪怕这种努力是徒劳(极可能是)。

但历史的囚徒认为,这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态度的问题。

概括起来,张献忠同志一辈子办了以下几件事:挖了老朱家的祖坟,打了十几年游击,过了一把皇帝瘾,严重伤害了四川人民的感情。

掘墓人

公元年的某个清晨,安徽凤阳,大雾弥漫。

一位将军带领他的10万士兵,包围了这个淮河中下游的小县城。

凤阳是个著名的穷地方,连神仙都不愿意呆。据称,八仙之一的蓝采和就是这在里得道升天的。

真正让人记住这个地方,是因为这片热土孕育出了中国历史上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的名字叫朱元璋。

朱带领小伙伴们建立明帝国后,这里成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来朝拜和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络绎不绝。

凤阳埋着朱元璋的列祖列宗,他自己的尸骨在南京。

张献忠时年仅29岁,但造反已5年,是一位有丰富革命斗争经验的老司机。

之前,他的部队与其它12路义军,被明朝军队困在河南。

为了正确研判革命形势,13路义军负责人在河南荥阳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军事会议,决定分兵出击反围剿。

通过抓阄,他跟2个好朋友分在了一个作战小组,他们分别是高迎祥和李自成。

他是义军先锋,率部向东挺进,直指明朝中都凤阳。

凤阳有明军2万人,作为守陵的特殊队伍,他们平常没怎么打过仗,每天晒晒太阳,站个岗,放个哨,月底就可以领工资,生活很惬意,很多士兵正在努力减肥。

而张献忠的军队主要由饿红眼的农民组成,善于流动作战,一听要挖朱元璋的祖坟,个个摩拳擦掌,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影响战争进程的最关键因素是,为避免遮挡风水,凤阳是没有城墙的,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设访的城市。

对于从天而降的起义军,明军只是象征性地抵抗了一下,死的死,降的降。

守将朱国正被乱刀砍死,凤阳知府颜容暄被公开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义军的午饭还没做好,战争就结束了。

张献忠入城后,将富户杀得一干二净,将粮食分给贫困农民,发动他们破坏环境——砍光皇陵的数十万株松柏,拆除朱元璋出家的皇觉寺,然后刨了他的祖坟。

在庆功宴上,张献忠打开一瓶酒,一饮而尽。

其实他的酒量很一般,但心里实在高兴,挖了朱家的祖坟,革命成功在望。

而且,仅凭掘坟这件事,他就可以名留青史。

百年之后,张献忠作为一个人,肯定不会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冷战。

他不由得彷徨起来。

他觉得自己喝的,不是酒,是寂寞。

真正令崇祯感到义军的威胁,就是这次张献忠攻打凤阳。

对帝国而言,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安全责任事故,崇祯穿上丧服,跑到太庙,跪在祖宗的牌位之下哭得昏天黑地,内心自责又委屈。

作为大明的最高领导,皇帝哭得这么伤心,手下也好不了——帝国的兵部尚书被撤职,凤阳巡抚和巡按御史被砍头,就连之前革职闲住的五省督师也被拉出来定了死罪。

也许是受到了精神上的鼓舞,张献忠的野战军一路凯歌,接连攻克合肥、安庆、滁州,沿着长江一直打到江苏仪征。

张献忠深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之精髓,挥师向西,一直打到湖北麻城,又从湖北进入河南和陕西。

这几仗打得荡气回肠。

他的名气,也越打越大。

张献忠

造反者

一位伟大的领袖教导我们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张献忠是个苦孩子,但张献忠小时候可以尽情地吃红枣,因为他们家就是卖红枣的,生意不好也不坏。

他从小聪明倔强,爱好武力,虽然读的书不多,但他视书中那些反叛英雄为偶像,比如项羽,比如黄巢。

后来他择业的时候也充分参考了自己的兴趣——他成为延安府一名政府捕快,后因替一个朋友打抱不平,被开除公职,到延绥镇当兵。

不久他又惹事,按律当斩,好在他幸运地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贵人陈洪范,陈见其状貌奇异,颇为看好,为他求情于总兵王威。

张献忠被重打一百军棍,除名了事。

他成了一名标准的流民,这种人在明末的陕西像滚雪球一样,规模越来越大。

陕西为何成为革命大本营,只有一个原因,穷。

天启末年,陕西全境灾荒不断,特别是严重的干旱和虫灾,禾苗枯焦,饿殍遍野。

在南方,由于国际贸易刺激,大片农田被用来种植经济作物,帝国粮食产量下降,粮价开始节节攀升,而明朝中央财政因灾荒之年税收减少,赈济绝无可能。

为了活命,大量农民只有铤而走险,奋起造反。

历史就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这一幕景象,跟明朝缔造者朱元璋造反时的境况又何其相似。

陕西的起义军,最初有府谷的王嘉胤、王自用,紧接着是宜川王左挂、安寨高迎祥、洛川张存孟、延川王和尚、汉南王大梁等。

年,整天无所事事的张献忠在米脂起义,自号“八大王”,次年参加王自用联军,为三十六营之一。

由于能谋善战,没事还看兵书(书很破旧,可以猜到主人酷爱,经常翻看),他的战绩很打眼,形象也愈加高大,很快成为三十六营的主要首领。

史料记载,张献忠“身长瘦而面微黄,须一尺六寸,僄劲果侠”,人称“黄虎”。

他与李自成同龄,一起造反,一起投奔高迎祥,曾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在陕西的草垛上,他们曾有过一段著名的对话。

李自成: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张献忠:我也想,生活就象拉屎,尽管已经很努力,但拉出来的只是个屁。

李自成:一身甲胄任我行,总有一天,我会在北京过上万人之上的生活。

张献忠:你肺活量有多大啊,能把牛皮吹这么大?

历史没有提及这两兄弟为何渐行渐远。

只知道,两人分手后,张献忠向南,主攻长江流域,李自成向北,主攻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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