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范湾居住小区是属于安置性质小区,是政府主导的工程,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工程现在却成了半拉子的“烂尾工程”。从年12月10日宜川县经济发展局下设的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新公司)签订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最迟年完工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三年了,到现在这个工程看来似乎仍然还遥遥无期,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一,宜川县经发局在招标中究竟做了什么?
是什么原因使范湾居住小区不能按期完工呢?原来承包方昌新公司是一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先后被多家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被查封。宜川经发局按照合同打入该公司账户的款项一部分被法院执行给了执行申请人、一部分被项目经理张德全挪用,拖欠劳务分包人款项,致使无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施工,更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工。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结果?当初究竟是那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什么原因是造成了该工程“烂尾”的元凶?答案是:招标。
宜川县范湾居住小区是年开始招标的。当时参加竞标的企业三家,昌新公司、延安宇达建筑公司和宝塔建筑有限公司。在资质审核中,三家企业是一样的,不分上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实缴资本基本相似。在业绩方面延安昌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身风险达、司法风险,在司法风险中,仅失信信息就达6条。比较其他两家公司,延安宇达建筑公司自身风险81、司法风险。宝塔建筑有限公司自身风险77、司法风险。相信亲爱的读者都有着火眼金睛,也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对比这三家公司,两家没有中标的公司不管在自身风险,还是司法风险方面要比昌新建公司低的多,为什么中标的是延安昌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作为招标人的宜川经发局,要对投标人昌新公司进行资质、财物状况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该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财物状况方面仅失信信息就达6条,自身风险达、司法风险,这么高的风险是如何通过审核的?实践也证明了范湾居住小区五标段开工后,昌新公司根本没有一点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不说宜川经发局在审核中存在重大疑问,故意放水?
二,是谁招标后更换了项目经理人?
范湾居住小区五标段项目经理人究竟是谁?在宜川经发局给法院的诉状中,称呼张德全为“项目经理”。然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翻遍昌新公司整个46个项目经理人目录,里面并没有张德全的名字。范湾居住小区五标段真正的的项目经理人是刘军,中标的时间是年11月28日,注册号是。
那么,问题来了:工程中标后,是谁主张更换项目经理?从年始,我国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经作废,全部由持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取代。因为张德全不是注册建造师,所以不得不借用刘军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就这么一个全身是假的张德全,是谁放了水?为什么要放水?难道在审核中这么明显的东西都能审核不出来?
无利不起早,百事利当先,追求利益是人之常情,但追求利益的手段要恰当、要合情合法。如果所追求的利益是建立在别人倾家荡产的基层上,总有一天会翻船的。如果说宜川经发局与昌新公司签订《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审核不严,属于工作失误的话,那么张德全冒名顶替刘军,借用人家的注册建造师证签订合同不应该是工作失误吧?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恰恰相反范湾居住小区五标段,自从主体工程于年5月完工后,因为招标中出现的问题,停工已经三年,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愈演愈烈,不得不使人对年那场招标产生强烈的质疑。
作者: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