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危险!请勿靠近!!!
水深危险!请勿戏水!!!
水深危险!严禁游泳!!!
每当我们经过江、海、湖、河、池塘等野外水域时,总能看到那块醒目的警示牌高高矗立。
原以为,这块醒目的警示牌,能阻止人们入水嬉戏;
原以为,这块醒目的警示牌,能阻止孩子下河野游;
原以为,这块醒目的警示牌,能让那让人家破人亡的溺水之殇画上终结的句号。
可很多时候,贪图凉爽的我们、抱有侥幸心理的我们,总对它视而不见,依然我行我素“太热了,咱游泳去吧”“就在浅水区玩,没事的”……
却不知,醒目的警示牌背后,往往都有一个悲伤的家庭......
视而不见的后果,往往是悲剧的开始……
?5月10日下午2时许,江西乐平接渡镇卫生院附近的河堤上,一名12岁男孩小宇在和小伙伴在岸边玩耍时不慎溺水,被就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
据悉,当时一个小瓶子被抛向河水中,在小伙伴的请求下,小宇忘记了老师的嘱咐,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走向河中,走上了无法回头的不归路……而第二天(5月11日),小宇就开学了。
?5月9号下午6点多,广东留隍,一名年约9岁的小孩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地点在韩江(青金巷段)。
?5月5日凌晨,江西,3具身穿“泳衣”(用旧衣服改成的泳衣)的十来岁女孩尸体被救援人员从一个50米深的废弃水坑打捞上岸。
经警方调查,三名儿童死因初步排除他杀,溺水身亡可能较大。目前,具体情况仍在调查。
?5月3日下午3时许,安徽利辛县,两名十六七岁的男孩相约到蝴蝶泉游泳,其中一名不慎溺亡。
?5月3日下午,湖北十堰郧阳区,鲍峡镇小花果村与姚家湾村交界处,3名男童结伴下河游泳,其中一名11岁男童不幸溺亡。
?5月2日下午16时许,陕西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下游约米处发生一起坠河事件:一家四口在游玩时不幸落水,3死1失踪。
据了解,事发时一名18岁男生先落水,3名家人(含1名19岁男生)施救时被水冲走。据家属透露,其中1人系孕妇,属重组家庭。
这样的一幕,还有很多……
这才进入5月多久啊!竟超7名10来岁的孩子溺亡。
10来岁,正是花一样的年华啊,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久,却就此凋零,实在是令人痛惜不已。
每每面对不断上演的溺水之殇,除了撕心揭底地呐喊“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这么狠心地夺走孩子的生命”,也忍不住想问:拿什么拯救你的生命,私自到野外水域戏水的孩子?
孩子们呐,我们能理解你们天热想要去河边、湖边等水域附近乘凉、或下水纳凉的心情,但玩水,务必要在大人的陪同下,到安全系数相对高一点的正规游泳场所或是有救援人员的水域玩耍,而不是暗藏风险的野外水域啊。
要知道,野外水域虽然表面看上去风景宜人,宁静美好,但在水下,却充斥着各种不安全因素,诸如缠人的水草、诡异的暗流、吃人的水中旋涡……
也忍不住想问:拿什么拯救你们幸福的家庭,未尽好监护责任的大人们?
白花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是我们谁也不愿意面对的。
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们必须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尽好监护责任,特别是对于低龄儿童要做到四知道:
孩子去哪了?
孩子做什么?
孩子和谁一起出去?
孩子何时回家?
一旦发现孩子想和小伙伴去野外玩水,一定要及时制止;如果孩子在外面没有及时回来,要立即寻找;如果带孩子外出游玩,途中发现他们脱离了视线,一定要及时寻找,必要时可寻求警方帮助。
而比起监护,对于11-18岁的大孩子,对于这些已能记事、且懂得许多道理的孩子,我们大人更该做的是讲道理、摆事实,告诉孩子私自到野外水域玩耍的危害,将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
能助娃远离溺水之殇的“六不一要”,请火速告诉娃:
孩子们贪玩好动是天性,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很需要我们大人适当的约束和正确引导。
恳请大家不厌其烦地提醒孩子不要去野外玩水!有时候,这样一句平平凡凡的话语可救娃一命!
今日话题:
溺水悲剧的安全警钟频频被敲响,溺水之殇,究竟谁之过?欢迎大家后台踊跃留言探讨~
水深危险!
请勿靠近!
请勿戏水!
严禁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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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溺水之殇!
来源:学生安全教育平台
原标题:《半月内超7名孩童溺亡:远离危险水域,安全牢记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