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讯:(记者景全胜)日前,一则《村民小组长砍掉30亩退耕还林林木,其行为到底犯不犯法?》消息出现在网络上。这到底属于一起什么事件,本报记者介入调查。
经了解,该事件发生在陕西省宜川县云岩镇刘家桌子村科桌塬小组,村民小组组长兰志民把原有的洋槐树砍伐后栽成苹果树了。当初是否办过砍伐证?年前该30多亩土地属于什么性质?洋槐树是否退耕还林地的林子?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当地森林公安局,据李干警介绍:兰志民通过承包兑换的方式把其它村民的土地划归在自己名下后,兰志民把原土地上的杂树、核桃树挖掉改栽苹果树。年又承包了4.5亩小流域治理下的林地,兰志民总共是承包了16.5亩林地,其它的都是经济林地。年2月份兰志民把承包地确权成耕地了,现在的问题出在土地确权证上了。一块地两种确权证,先办的林权证,后又办的耕地证。县农业局在土地确权时,没有核查清楚土地的性质,按照办证要求,有争议的土地和有林权证的土地是不能被办理耕地确权证的。现在一土地两证件就有了争议,程序上需要林业部门通过行政复议或人民法院撤销农业部门的耕地确权证,然后公安机关才能研究是否立案,追究毁林的违法行为。
此事本报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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