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公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严格按照“五必谈”要求,围绕“六重点”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谈、班子成员与关键岗位干警谈,达到了发动思想、消除顾虑、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先后两次组织在编在岗干警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发现异常信息7人12条,即在经商办企业方面异常6人9条、参股借贷方面异常2人3条(其中1人存在两方面异常)。以上异常信息均交由县纪委予以了甄别。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在谈心谈话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紧紧围绕“六个方面”进行了剖析,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所提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组织查处情况
(一)案件线索受理核查
在“两微一端”多次刊发了《关于对“六大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整治的公告》,公布了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畅通了线索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共受理了9条举报线索,均已办结。
(二)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倒查
共倒查涉黑涉恶案件3件。通过倒查,发现存在压案不查、可能涉嫌司法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线索1条,该线索已按相关规定流转。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按照市院关于各县区院交叉评查的安排部署,宜川、富县人民检察院对我院年以来不捕、不诉、改变定性等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认为2件不起诉案件有瑕疵,我院于5月31日召开检委会对该2起案件复查,并向市院说明了相关情况。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我院共清查信访案件61件。按照《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暂行办法》要求,认真落实“三包一保”措施,61件信访案件均已化解。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我院通过调阅案卷、查看台账、问询办案人等方式,对年以来所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监督案件开展了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认为公安机关有6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立案不妥,有3件强制措施决定违法案件,我院已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现已整改。未发现法院存在量刑畸轻畸重案件及财产性判项执行违法案件。未发现司法行政机关在矫人员有脱管、漏管现象。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
我院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智能化数据排查,共排查出1条有关司法人员的问题线索。
(七)队伍建设巡查
县教育整顿办、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联合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我院针对巡查组反馈的巡查报告和问题建议,积极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针对“顽瘴痼疾“自查发现的问题,我院认真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涉及经商办企业异常情况2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涉及参股借贷异常情况2人,分别对其谈话提醒。
为了根治顽瘴痼疾,规范干警以后行为,我院先后制定了《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实施办法》《延川县人民检察院规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四、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两次推出12项便民利民措施,累计为群众办实事30余件。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年6月4日
编辑: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刘涛
作者/来源:延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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