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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使案件办理公开化、透明化,年4月15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杰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律师、公安机关代表应邀现场听证,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讲解了危险驾驶案件的立案标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决定的相关规定,并详细说明了该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理由。
听证会上,听证人员就本案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量刑情节以及拟处理意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听证意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的认罪悔罪,希望从轻处罚,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听证人员认为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且刘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召开本次听证会,是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一次重要探索,是推行司法透明的新尝试,是创新人民监督检察工作的新成果,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宜川检察将继续加强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的适用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王世林李楠
作者/来源:宜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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