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宜川检察长首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实现两

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落实好“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有关规定,11月6日下午,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受邀列席宜川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宜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封永安主持会议。这次会议是宜川县检察院检察长赵祥同志第一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也是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宜川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案件。会上,赵祥检察长就由宜川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某兄弟二人涉嫌行贿一案,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并对案件的定罪、量刑及程序合法性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时,就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向审委会各位委员明确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六种情形,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在司法程序上的衔接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对该案的法律文书的论证部分提出了更严谨表述建言。同时,赵祥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既是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通过列席会议,有利于检法双方形成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工作,践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会议最后,封永安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并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法检互动,能够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和审判工作精细化水平,对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今后,宜川县检察院将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与法院沟通、协调、加强配合,互相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认真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作者:陕西宜川县检察院袁敏责任编辑:李思科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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