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认定精准率和救助及时性,高效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延安市《关于下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的通知》文件要求,宜川县民政局于年7月23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下放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这标志着宜川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确认权正式下放。
参加会议的有宜川县民政局主要领导、社会救助主管领导、各乡镇(丹州街道办)社会救助分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会议由县民政局支部书记张锦霞主持,会议明确了民政局、乡镇(街道办)和村(居)委会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并结合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应把握的关键点及可能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通过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改革,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由民政局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办)。由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民政局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实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有效分离,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服务。
—感谢阅读—撰稿:宜川县民政局
编辑:甄珍
审核:李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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