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早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该《办案规则》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办案规则》,当天下午,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召开检察委员会,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了《办案规则》,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列席会议参加了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杰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由刘刚学副检察长领学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该《办案规则》规定了“依法、客观、全面”的调查原则,并对调查程序进行了规范。此外,《办案规则》还明确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采取查阅、调取、复制执法、诉讼卷宗材料,询问,咨询专业意见,勘验物证、现场等多种调查方式。针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证据这一问题,《办案规则》规定,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者通过上级检察院向其上级主管机关通报……
吕杰检察长就学习贯彻好《办案规则》指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是四级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期盼许久的制度规范,为规范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最为权威和明确的法律准则。全院干警,尤其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要认真学习领悟《办案规则》,严格按照《办案规则》要求,依法规范公益诉讼办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宜川检察追赶超越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韩雯玺郑卫娟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官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