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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中国人的概念里,有了房子才算有个安稳的家,大部分人买房子都是倾尽一生的积蓄购买,如果买房的钱被骗了,估计内心崩溃的就不是一点点了,最近看了一个案例,一家人花42万买房,结果不能拿到房,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给大家总结了新手买房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大家不要被骗。
首先,签合同之前,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需要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其次,查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购房合同是出现纠纷时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因此合同的内容尤其要注意,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看以下合同条款:
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与认购书中一致,合同约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购买的房屋;
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没有依约付款的责任怎样承担等问题;
3、看清约定的违约金是如何表达的,是按日计算的、是按房屋总价款计算的、还是以实际付款作为基数的;
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问题,一定要明确具体;
5、产权登记的期限,看清楚违约责任是以是“日”还是“工作日”为依据;
6、看清楚争议解决的方式。在选择这一方面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把诉讼约定在里面,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购房被骗,与其被骗了哭不提前看明白(案例)
3月19日,宜川县德鑫置业责任有限公司众锦街区项目部负责人袁明生表示,因公司现在还没有收到宋先生的该笔房款,所以目前无法交房。袁明生告诉记者,是因为售楼部一工作人员挪用了宋先生等人的房款,去年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和宋先生一样情况的还有其他几名购房者,我们要等到法院判决后,看案子定性到底是属于挪用公款还是诈骗,然后公司再确定如何处理,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对于宋先生手里持有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是否合法有效,袁明生表示目前还不能确定印章的真伪。
对于开发商的回复和解释,宋先生及其家人无法接受。“我是在他们售楼部签订的购房合同,而且也是与公司的工作人员签订的,就算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那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问题,我为什么要为开发商的内部管理问题买这个单?”宋先生表示,如果开发商还是这样来回推诿,他将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房款被工作人员挪用,没收到钱不能交房
购房者:售楼部面签合同、盖章收据开发商凭啥不认
律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
用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款购置新房,但是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购房者宋先生却迟迟拿不到钥匙,楼盘的开发商回复称是因为售楼部一工作人员挪用了该笔房款,公司没有收到钱因此不能交房。“他们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出现问题,凭什么要让我来承担这个后果?”宋先生对此十分气愤。
购房“陷阱”特别提醒
1、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
2、明确贷款无法办理双方的责任。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
3、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
4、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
5、对公摊建筑面积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确定公摊的位置;
6、一旦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退房,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在确定的日期内要求开发商退还全款,包括银行的利息、违约金等。
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内涵是大不一样的。
1、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2、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