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佳欣)近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丁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政法委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法院代表参加,袁殿星副检察长主持会议。申请人丁某原是宜川县长庆油田气井井场护矿队工作人员,在年7月29日遭到被告人刘某某的殴打、恐吓、威胁,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医院治疗多日。时至今日,被告人刘某某依旧未能执行法院判决给自己的赔偿款,申请人家庭经济拮据,非常困难。年6月15日,申请人丁某以遭受刑事犯罪侵害受伤无法工作生活困难为由,前来宜川县检察院服务中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收到申请后,该院第三检察部立即查阅原案卷宗、听取公诉案件承办人意见、调查走访村社区相关人员后,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7月7日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袁殿星副检察长介绍了基本案情及会议议题,申请人充分阐述了申请的理由、事实依据,原案承办人阐述了原案件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被邀请的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评议,形成了一致的意见,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申请人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宜川县检察院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体现。为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地帮助申请人走出生活困境,为困难家庭送去检察温暖,充分体现“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情”的救助制度效益。作者:宜川县检察院贺力杨佳欣编辑:孙钰颖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内容如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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